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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办< 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添加日期:2017-12-05     浏览次数:464次    
大庆市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办< 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建设局根据文件要求结合自身职责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法》学习活动。并于2017年10月8日前将开展宣传周活动情况报送市建设局安全站。
    联 系 人:王铭胤
    联系电话:0459-6293621
    邮    箱:dqjsjaqz@163.com
大庆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5日

《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办< 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1

《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办< 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2

《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办< 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3

《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办< 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4

《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办< 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5

《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办< 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6

《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办< 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7

《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办< 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8

《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办< 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9

附件:《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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