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办< 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添加日期:2017-12-05
浏览次数:464次
大庆市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办< 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建设局根据文件要求结合自身职责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法》学习活动。并于2017年10月8日前将开展宣传周活动情况报送市建设局安全站。
联 系 人:王铭胤
联系电话:0459-6293621
大庆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5日









附件:《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