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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指南
添加日期:2017-11-27     浏览次数:698次    
大庆市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指南
 
一、备案对象:政府投资项目,发改部门批复可以不招标(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社会投资项目依法不招标的工程项目。
二、备案时间: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发改部门立项批准文件之后,需要确定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单位时。
三、直接发包(纸质材料)备案流程:
1.建设单位申请直接发包的,填写直接发包备案申请(附件一),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 填写直接发包备案表(附件二)。
3. 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确定承包价格,就各自责任等相关约定达成初步意向,填写备案表,签章。
4. 建设单位报送直接发包备案材料到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监督部门。
5. 监督部门审查,满足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
6. 监督部门将已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备案表》发给建设单位。
四、备案要件资料:
1. 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表
2. 发包人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盖公章的复印件);
3. 发包项目批复文件(原件及盖公章的复印件);
4. 发包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盖公章的复印件);
5、承包人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件、项目部成员名单及人员资格证件(原件及盖公章的复印件);
6、工程施工发包时,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原件备案审查后返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备案存档。
 
 联系电话:4671756,467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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