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印发了《黑龙江省住建领域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
添加日期:201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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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印发了《黑龙江省住建领域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
为完善住建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不断规范我省住建领域各方主体行为,建立具有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市场信用体系,遏制住建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省住建厅制定了《黑龙江省住建领域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现已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