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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检查情况的通报
添加日期:2017-08-02     浏览次数:6211次    
庆建发〔2017〕65号
各县、区建设局,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照《大庆市预拌混凝土专项整顿工作方案》(庆建发〔2017〕30号)要求,我局于2017年6月5日—7月15日,开展了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检查内容
    企业资质现状,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水泥、砂、石等原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外加剂、掺合料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坍落度检验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试块留置组数、制作、养护、检测评定及出厂检验是否符合《预拌混凝土》)标准规定等。
    (二)检查的总体情况
    本次共检查33家企业,其中有资质的30家、3家资质过期的正在补办换证手续,8家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大部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比较健全;能按规定进行资质换证;按时对设备、仪器进行检定校准,检测环境符合要求;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比较完善;重视对进场原材料质量管理,并对原材料进行复验;按生产要求及时进行配合比设计及调整;对企业内部留存已到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现场进行压力试验,绝大多少企业的试验结果符合要求,均在设计强度的110%—130%合理之间,预拌混凝土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但仍有少数企业在未换发新资质证书的情况下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个别企业由于管理层变更较大,技术负责人、实验室主任更换频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齐等,致使企业内部管理松懈、质量意识淡薄。主要是由于近年来,我市基本建设规模萎缩,预拌混凝土市场也随之处于低谷,企业效益普遍不景气,人员流失严重等诸多原因造成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共性问题及采取的监管措施
    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主要有:
    1. 混凝土试块制做记录不齐全;
    2. 采用喷淋装置的混凝土试块养护室未采用遮挡试块;
    3.砂、石材料缺少出厂合格证;
    4. 水泥养护室空调设备损坏;
    5. 计量天平没有摆放在独立固定的位置;
    6. 混凝土设计配合比中所有的材料二次复试报告编号不相符
    7. 内业管理混乱,质量管理体系、各种台账及试验人员等与标准要求有一定差距。
针对上述共性问题,检查组通过组织专家现场办公的方式,与企业对接,逐项指导企业及时整改落实。
    (二)个别问题及采取的监管措施
    1.出厂产品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检查发现,大庆市佰通混凝土有限公司留存并到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压力值高达153%、肇源县隆盛预拌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的仅达98%。对这两家试块压力值相比设计强度偏高和偏低的企业,检查组督促其分析产生的原因,加强质量控制;对肇源县隆盛预拌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还责成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公司供料的施工工程进行强度回弹检测,并及时反馈回弹结果,督促该企业重新制定配合比。
    2.企业质量管理混乱。检查中发现,肇州县盛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截止目前已生产预拌混凝土1.5万立方米,该企业质量管理严重缺失,内业资料管理台账不健全,实验室管理混乱,甚至留存的试块不全,无从查找保证产品质量措施或凭证。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当即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由所在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停业整改通知书,待整改完成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责成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该企业供货的施工现场实体质量组织全面回弹(已于7月18日整改完毕经复查后恢复生产)。
    3.未换发资质证书继续生产。大庆方源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肇源县德钰混凝土有限公司、肇源县隆盛预拌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资质证书已到期,未及时更换,目前属于无证经营,现正在补办相关资质手续。
    4.检验设备落后影响质量管理。大庆市天和顺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大庆市昊方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肇源县隆盛预拌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目前仍使用人工手动压力机,严重影响产品质量管理。试块压力机是预拌混凝土企业产品出厂检测的主要设备,鉴于大部分企业均已实现压力机计算机自动化,为促进企业更好地保存数据,强化管理,已统一要求企业进行改造,全部实现计算机自动化。
    5.个别原材料的选用制约着产品质量。大庆市海有商砼有限公司、大庆市坤和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2家企业目前还在使用河流石做骨料。由于河流石连续级配不好掌握,还需清洗,并致使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折性能不好,对此,检查组已要求企业按设计规范进行生产。
    三、处理意见
    (一)根据检查结果,对此次检查中混凝土产品质量控制较为严格、企业管理较为规范的5家企业进行通报表扬:
    1.大庆市德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让胡路区);
    2.大庆中方天际建材有限公司(让胡路区);
    3.大庆市凤龙混凝土有限公司(龙凤区);
    4.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双隆混凝土加工有限公司;
    5.肇州县德龙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二)根据检查结果,对此次检查中内部管理、质量控制和试验室存在问题较多的2家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1.大庆市坤和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龙凤区);
    2.肇州县盛业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管
    1.强化出厂产品质量检测。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顿,按照检查组提出的要求,平均每10天对辖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混凝土试块进行封存、监督检测,确保出厂预拌混凝土质量合格;市预拌混凝土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企业试块封存情况进行抽查。
    2.强化企业内业资料管理。针对企业存在的内业资料内容“五花八门,丢三落四”的实际,下一步,将组织专家研究制定大庆市统一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内业资料格式,并推广实施,以此促进企业强化管理。
    3.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专业性强,内容繁杂,以往监管深度不够,抓不住关键点,所以监管效果不理想。下一步,将实施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实施专业性监管和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简单化实物质量监管相结合的方式,以保证企业出厂产品强度合格,确保建筑应用。
    (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强化整改落实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以本次专项整顿为契机,对检查中提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原因,整改完善,确保质量责任追溯时所有质量保证措施经得起考验,并密切配合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确保为建设工程提供质量合格的预拌混凝土产品。
 
                            大庆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27日
建材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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