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材料
上报工作顺利完成
为了认真做好迎接2017年全国文明城市检查测评准备工作,我局按照《关于做好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材料审核上报工作的通知》(庆文明办发[2016]1号)及《关于继续做好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材料审核上报工作的通知》(庆文明办发[2016]2号)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进行上报。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责任分解表要求,涉及我局的共有13项内容,除去部分内容为配合牵头单位准备资料外,多数工作是由我局独立报送完成的。
本次上报材料工作从2016年2月末开始,历时个3月,5月底已基本完成13项指标内容的材料报送工作。上报材料涉及多个业务科室,局领导要求由安全站牵头组织,在局内多个科室协同配合下,材料初步形成后上报。经过市文明办材料审核组的监督指导,又补充、完善了一些材料,目前,我局上报的材料已通过了市文明办材料审核组的初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