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通知》的通知
添加日期:2015-02-12
浏览次数:12381次
庆建发〔2015〕1号
各县、区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通知》(黑造价〔201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庆市城乡建设局
2014年12月30日
关于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通知
黑造价[2014]3号
各市(地)住建局(委),绥芬河市、抚远县住建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以下简称“2013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现已颁发。
我省辖区内的建设工程,原则上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2013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同时《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以下简称“2005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和我省2010年《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停止使用。2015年1月1日之前招标和签订合同的工程,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的,执行“2005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14年12月17日